湖南省体育局等十二部门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
栏目:室内知识 发布时间:2024-12-07 18:27:37

  oety欧亿体育各市州体育(教体、文旅广体)局、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团委、妇联:

  体育是乡村发展的重要内容,推动乡村体育高质量发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 中央文明办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体群字〔2023〕79号)精神,统筹推进湖南乡村体育高质量发展,建立乡村体育发展新格局,更好地发挥体育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锚定“三个高地”美好蓝图持续用力,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体育强省和健康湖南建设,充分发挥体育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农文体旅融合发展,努力打造体育助力乡村振兴湖南样板。到2025年,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基本健全,农民群众的体育意识、健康意识显著提高,农村青年普遍掌握1—2项运动技能,行政村健身设施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农民体育健身赛事模式不断创新,农耕农趣农味特色健身活动更加丰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农民体育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农民体协等农民群众身边的体育社会组织不断健全;体育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更具活力,农文旅体深度融合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与体育强省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在乡村全面建立,乡村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运动促进健康作用凸显,乡村体育产业发展更有活力,乡村体育文化更加繁荣。

  (一)完善乡村全民健身设施。推进乡村体育“四有”惠民工程建设,即乡村有健身场地、有健身组织、有赛事活动、有健身指导。以乡镇和中心村为重点,有针对性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做好“适老化”“适农化”设施改造。实施乡村公共健身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补齐乡镇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建设农村乡镇“15分钟体育健身圈”,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改造、建设与运营,并注重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加强乡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补齐乡村中小学体育场地器材不足短板,推动有条件的乡村学校体育场地向村民开放。

  (二)打造绿色生态体育空间。合理利用旧厂房、仓库、旧矿场、荒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嵌入式”体育场地。推进健身设施绿色低碳转型,在体育场馆、健身步道等户外设施建设中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和装配式建筑。推动乡村生态体育产业实现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打造集运动、休闲、生态于一体的新型乡村发展模式。

  (三)发展“体育+”产业形态。深入挖掘农民体育的多重功能,推进体育健身与特色产业、农耕文化、旅游康养、教育培训等深度融合,发展体育传媒、体育研学、体育旅游、体育康养等新业态,拓展产业增值空间。依托全国和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湖南体育旅游节等赛事活动,推动体育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增强品牌体育赛事对乡村经济发展的带动力。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民族传统体育,以民族特色体育推动旅游业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创新生产方式、服务方式和商业模式。探索完善体育“连村联创”模式,引导有条件的乡村依托村级集体经济创办“强村公司”。

  (四)大力发展户外运动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登山、攀岩、骑行、水上运动、露营、山地越野等适合不同人群的乡村特色户外运动项目,鼓励发展运动飞机、热气球、滑翔伞、飞机跳伞、航模、无人机等航空运动项目,着力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户外休闲活动品牌。积极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业,依托户外体育发展,壮大浮标(钓具)、滑板、户外运动服装、船艇制造等湖南乡村体育特色制造业,扶持“专精特新”体育用品与装备制造企业。

  (五)打造特色品牌体育赛事活动。持续办好湖南省农耕大赛等富有农趣农味的农民体育赛事活动,支持开展“一村一品”和“一村多品”等乡村自办群众性体育特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乡村以龙舟、舞龙舞狮、垂钓、乡村马拉松、篮球、足球等体育项目为依托,因地制宜构建“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赛事体系,增强体育赛事对乡村振兴的推动力,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和农村社区每年举办1次以上健身赛事活动。

  (六)推动全民健身科学知识多途径、多方位传播。推广面向乡村群体的体育指导读物、操作手册以及影像产品,内容涵盖乡村体育活动组织、健身器械使用教程、体育旅游推介及户外运动知识等,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各类健身实践。充实乡村公共宣传栏等基层信息传播渠道中的体育相关信息,广泛宣传普及健身科学知识。积极举办各类贴近农民生活实际、形式新颖多样的运动与健康宣讲活动,倡导科学健康的现代生活方式。

  (七)弘扬优秀乡村文化。传承和发展传统武术、传统民间体育活动、民间游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地方特色乡土民俗体育文化资源。推动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省级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单位建设有机统一,推动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村组、进屋场,推动与传统体育相关的非遗工坊、非遗传承体验中心和非遗旅游体验基地积极挖掘传统体育文化价值。支持乡村体育文化创作,深入挖掘湖南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的先进事迹、鲜活事例,创作体育赋能乡村振兴的作品。开发符合乡村文化特色的体育文创产品,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传播服务乡村体育发展,培育“乡村体育达人”“乡村体育网红”等互联网宣传队伍。

  (八)加强乡村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力度,推动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培养工作。依托湖南体育职业学院等学校,开展体育人才下乡支教、体育人才定向培育等专项活动,引导体育人才在农村就业创业。依托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党员志愿服务站点,建立体育乡贤能人工作室,积极打造专业人才、能人服务乡村体育发展的各类平台。落实国家“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促进农村地区女性参与全民健身热情。

  (九)加强乡村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乡村体育教育水平,配齐乡村体育教师,完善体育教师培养补充、交流轮岗和待遇保障机制,加强体育教师业务培训。鼓励师范院校完善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实习实践制度,组织大学生到乡村学校开展实习支教等活动。引导支持地方体育非遗传承人走进学校讲授传统体育文化,鼓励和支持学校将体育非遗内容纳入体育课程体系。

  (十)深入推进体教融合。落实《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实施乡村体育后备力量“雏鹰计划”,广泛开展乡村学校体育赛事活动,构建“选、训、赛”乡村体育后备力量成长链条。鼓励依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常态化组织开展“奔跑吧·少年”等乡村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完善“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积极运用校俱合作、校企合作等方式,扶持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在乡村学校的推广与普及。常态化组织开展乡村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健康意识和运动习惯。扶持乡村学校开设武术、舞龙舞狮、中国式摔跤、毽球、棋类等中华优秀传统体育项目课程。积极利用校外体育资源开设中华优秀传统体育课程。

  (十一)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五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完善运动健康服务与监测体系,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向具备条件的乡村延伸。优先发展群众广泛参与的单项和综合性体育类社会组织,鼓励体育类社会组织下沉乡村,推动体育总会向乡镇延伸,建设乡村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指导站(点)。

  (十二)建立乡村体育志愿者组织网络。创新完善体育组织与乡村社会工作者、乡村志愿者、乡村慈善资源长效联动机制,开展科学健身指导、运动项目普及推广、技能培训等群众需要的、喜爱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发展体育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进乡村活动,开展“圆梦工程”农村未成年人体育志愿服务,精准满足儿童、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人群体育服务需求。传承体育湘军精神,持续开展体育湘军“四进”活动,充分发挥体育明星的示范带动作用。

  全省各级相关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等作用,建立健全重点任务落实机制,提高对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认识,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单位协同、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合力。要加大对体育赋能乡村振兴的投入,加大省级财政统筹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体育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推进政府购买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加强宣传推广,提升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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